2023內蒙古大學招聘60名具有碩士學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發布時間:2023-04-18 14:53:35
內蒙教師招聘考試網
來源:內蒙古大學人事處
2023內蒙古大學招聘60名具有碩士學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由內蒙古教師招聘考試網整理發布。更多關于內蒙古大學招聘,內蒙古教師招聘,以及教師招聘考試備考信息。請關注教師招聘考試網/內蒙古人事考試網!歡迎加入教師招聘考試群。
2023內蒙古大學招聘60名具有碩士學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公告(第一批)
根據工作需要和有關規定,內蒙古大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碩士學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內蒙古大學位于內蒙古自治區首府、歷史文化名城呼和浩特市,距北京400余公里,乘坐高鐵兩個半小時即可到達。學校成立于1957年,是新中國成立后在少數民族地區創辦的第一所綜合大學,時任國務院副總理、自治區主席烏蘭夫任首任校長。學校于1962年招收研究生,1978年被確定為全國重點大學,1984年獲博士學位授予權,1997年被批準為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院校,2004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和教育部“省部共建”大學,2012年入選國家“中西部高校提升綜合實力計劃”高校(“一省一校”),2017年入選國家一流學科建設高校,2018年成為教育部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合建高校,2022年入選國家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
二、招聘計劃和條件
(一)招聘計劃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編制工作人員60人(教學科研崗位10人,教輔崗位16人,管理崗位4人,專職輔導員30人)。其中,定向招聘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規定時限內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以下統稱“項目人員”,最低服務滿2年)12人,定向招聘“高校畢業生”46人。具體詳見《內蒙古大學2023年度公開招聘具有碩士學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
1.“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人員、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人員、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人員;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
2.“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埔陨蠈W歷的退役士兵。
3.“高校畢業生”是指應屆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其中:(1)國家統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擇業期內(擇業期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實工作單位,且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并完成教育部學歷認證且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3)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的人員,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可以應聘高校畢業生專項招聘崗位。
(二)招聘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品行端正,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7年4月18日(不含)至2005年4月18日(含)期間出生的;
(6)學歷要求:具有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國(境)外畢業生學歷學位需經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本科教育階段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本科/學士)。
(7)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8)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9)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招聘崗位規定的具體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表》。國(境)外院校畢業學科專業須與公布學科專業相同或相近,且以我校有關專家組認定為準。
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2023年4月18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2.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應聘者須為在2023年4月18日(不含)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或在2023年4月18日(不含)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凡是到2023年4月18日(含),“項目人員”服務期滿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畢業證的,從畢業時間算起)超過3年或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公單位工作人員,下同)、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的,不能再應聘“項目人員”崗位,只能應聘其他崗位。
3.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粕、本科生、研究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2)試用期內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崗位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編輯:常青藤)